清末民初的诊金、出(会)诊费和医疗赔偿——以鲁迅《父亲的病》为例

时间:2013-06-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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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著名的《父亲的病》。鲁迅在1922年12月的《呐喊·自序》中说:“我还记得先前的医生的议论和方药,和现在所知道的比较起来,便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虽然《父亲的病》也不乏怨恨和嘲讽,毕竟更纯净、更客观些。最近读到陈明远先生的《鲁迅时代何以为生》,意识到鲁迅客观记录了清末民初绍兴名医的诊金、出(会)诊费和一例医疗赔偿的个案。

二、诊金

1、清末民初的中医:S城的名医姚芝仙和何廉臣。

地点:绍兴。

时间:1894-1896年10月;诊金:一元四角。特殊丹药:二元。

1911-1916年;诊金:一元四角。

1901年的银洋一元,约合1995年的73元,2009年的146元。一元四角诊金,约合2009年的204.4元。

鲁迅说,“那时是一元四角已是巨款,很不容易张罗的了;又何况是隔日一次。”鲁迅父亲的病,连续2年多,以2年计算,诊金累计511元,配药不计。两年多的诊金,以2009年的价格计算,约合74606元,周家把四、五十亩田产变卖了。“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这就有了实指。

1910年的银洋一元,约合1995年的50元,2009年的100元。一元四角诊金,约合2009年的140元。

2、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都市西医。

地点:现代都市。

时间:1916-1926年;诊金:十元。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1921年为基准,银洋一元,约合1995年的44元,2009年的88元,十元诊金,约合2009年的880元。

为鲁迅父亲伯宜公看病的医生,一共三个。“第一个姓冯,第二个叫姚芝仙,第三个是何廉臣。”时间最久的是姚芝仙,鲁迅说,“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因为他隔日一回,来诊我的父亲的病。”鲁迅父亲的病,维持了2年多,严重起来是脚背浮肿、小腿肿和胸腹肿,临终的特征是喘。可见是慢性病,有血清低蛋白、和胸腹水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当时最常见的,猜想原发病以肺结核的可能性大。当时的技术条件,如没有好的疗养和营养,肺结核常常不治,中西医都如此。1893年秋,鲁迅祖父科场案发;年底或年初,鲁迅父亲就病倒了;病的结果,是“人财两空”。鲁迅所谓“骗子”的咒骂,是有切肤之痛在里面;“有意无意”的定语,多少留些余地。

“人财两空”的结局,现在仍有发生,难以避免。原因是:一面是过度的医疗需求和期望,一面是过度的医疗;医方不知适可而止,无法刹车,比如2008年哈尔滨的“天价医疗费事件”。

二、出(会)诊费

鲁迅写于1926年10月的《父亲的病》,首先记录了“大约十多年前”,听说的名医姚芝仙的故事。

地点:S城外。

时间:暂定为1911-1916年间。

普通出诊诊金:一元四角;

特拔出诊(会诊)十元;

深夜出诊(会诊)加倍,即二十元;

深夜出城(会诊)又加倍,即四十元。

特需深夜出城(会诊),一百元。照鲁迅的话说,“他其时已经阔得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

以1912年的银洋一元为基准,约合1995年的人民币50元,2009年的人民币100元。由此,按2009年的购买力推算,——

普通诊金为140元;

特拔出诊(会诊)1000元;

深夜出诊(会诊)加倍,即2000元;

深夜出城(会诊)又加倍,即4000元。

特需深夜出城(会诊),10000元。

这样的价码,与当下的会诊费行情有得一比,基本一致。市内专家千元以内;省内专家数千元不等;国内顶尖的就要用五位数了;国外的不得而知。但国际、国内和香港的经济学家相比,以郎咸平为例,在某地方会诊地方经济或发表演讲,出场费肯定是六位数了。

名医和名家,都是奢侈而特需的消费,与普通百姓的消费不是一回事。

三、医疗赔偿

也就是这个名医,姚芝仙,“去时,却只是草草地一看”,说道“不要紧的”,开一张方,拿了一百元就走。

那病家第二天又来请了。

他一到门,只见主人笑面承迎,道,“昨晚服了先生的药,好得多了,所以再请你来复诊一回。”

他一按,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

“凭票付英洋壹百元正。”下面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

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

这个纠纷解决的很斯文,很温情。关于医疗赔偿,有一点不明白,就是第一张“处方”有没有收回。我理解,应该是没有收回。这样,第一张支票是退赔还本;第二张处方是加倍赔偿。当然,首先是医生得有责任。

医患纠葛,情形多种多样。医方的责任,需要行业共同体和第三方认定。第三方调解和当事双方的可采原则之一是加倍赔偿。

人总有一死。或因为战争,或因为自然灾害,也或者因为疾病;医者的“医病不医命”也是实情(当然也可能是托词)。医者的责任,是照顾、关怀和尽己所能(我愿在我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我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并杜绝一切堕落及害人的行为——希波克拉底誓言)。

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信任和信托。鲁迅借姚芝仙的赔偿个案,一泄心头之恨;鲁迅事后对中医和何廉臣的讥讽,明显带有个人的色彩而失去了医患关系中基本的信任和信托;1919年,周家新台门又以8000元银币卖给了东邻的药店老板兼医生朱阆仙,故事本事隐约记载在1922年的小说《故乡》中。鲁迅内心,与几个医生相关的,都是负面的不愉快的记忆。

四、附论:鲁迅和中医的纠葛

鲁迅先生在《父亲的病》中,讽喻了叶天士和“医者,意也” 。“医者,意也”语出《后汉书·郭玉传》:“医之为言,意也。腠理至微,随气用巧。”又,宋代祝穆编《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唐许胤宗善医。或劝其著书,答曰:“医言意也。思虑精则得之,吾意所解,口不能宣也。”“意”有二解:一曰“尽己所能”;二曰“吾意所解”。知识总是具体的、带有个人特征的知识;知识共同体,是以个人的创造为前提。这是“知识考古学”所证明了的。叶天士(1667—1746年),名桂,号香岩,江苏吴县人,清乾隆时名医。他的门生曾搜集其药方编成《临证指南医案》十卷。叶天士是中国医学史上少有的创新人物,他所谓的“温病”学说,现代则是传染病和风湿病,有许多宝贵经验。

为什么毛泽东说,“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因为中国医生不能失去了话语权。医学是整个社会文化系统的一部分,技术也融合在文化之中,青蒿素、紫杉醇、水蛭素、亚砷酸、连花清瘟胶囊都是可以证明“宝库说”的。

在伯宜公病入膏肓和姚芝仙为难之际,推介了何廉臣:“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陈莲河即何廉臣。何廉臣(1860—1929年),是清末民初的绍兴名医,也是全国有影响的一代学者,祖父是何秀山。1924年创刊的《绍兴医药月报》,何廉臣任副编辑,是全国最早提倡“发明古学,输入新知”,中西汇通的医药学报之一,章太炎也有数文在此发表。因为鲁迅的光环,遮蔽了何廉臣他的学术成绩;在中学生的眼中,何廉臣成了“庸医”的代名词,这是不公平的。

鲁迅和中医的纠葛,除了反封建和传统文化的原则立场,似乎也是医患冲突、医疗纠纷的一种原型,虽然仅仅是诉诸笔墨官司。

“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鲁迅说,“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鲁迅学的是西医,而且生理学教科书《人生像敩》也为现代解剖生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至少在1926年10月,他仍不能兼容中医。

西医的话语和中医的话语如何兼容并蓄,至今仍是考验国人智慧的课题;中医药的近代化确实没有完成;创造中国的“新医药”的伟大理想,却在七十年代选择了一个错误路径,又时常被重复。2008年,鲁迅之子周海婴在第五期《知识就是力量》发表《鲁迅并不反对中医》:“我父亲并不反对中医,反对的只是庸医。”证据是鲁迅向许广平和萧红推荐过“乌鸡白凤丸”,周海婴幼年的“哮喘”也是中医中药治愈的。

有人说:“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中、西并不只是内外的问题。那时已经有《全体新论》之类,但中国人的健康事务,迄今仍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来办;轩辕时候确是巫医不分的,但是现在,巫的功能有谁来替代?谁能够给痛苦的灵魂以安慰?!民间的传统,到现在为止,许多做派,是让临终者“不得安慰”。

鲁迅后人理性的和解姿态,诚然是一个象征。科学和拯救是人生的两翼,西学和中学、西医和中医亦复如此,中西最终是相通的;大道无古今,亦无中西。如此宽容,如此诚信,如此广博,可信中国医学和医患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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