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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景区荣膺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04    来源:东湖景区   

         近日,从市文明办传来好消息,绍兴市东湖景区在几十家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成功荣获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
        今年,市文明办参照省级文明单位评审模式对市级文明单位的评审标准进行了改革,形式新颖、要求严格。参评单位在申报后首先要通过PPT集中展示创建成果、现场问答,再经过专家现场评审、参评单位互评及主管部门实地考察、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评议后,根据集中展示和实地暗访的考评分值进行筛选,因此,东湖景区能在数十家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实属不易。
       成绩的获得得益于景区对创建工作的重视。2012年年初,景区在文明单位创建伊始就依托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QC小组等创建标准在景区内部管理上不断深化。通过梳理、强化景区内部管理,以提升服务接待水平为目标,对检售票、讲解及乌篷船船组等一线岗位加强现场管理,并且以“扬文明新风、树道德模范”为主题,在景区内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被称为“不治之症”的索讨小费现象实现全年0投诉,船工队伍风气明显改变、服务意识明显加强,景区社会效益得以显著提升。
      东湖景区将再接再厉,继续以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要求,争取为游客提供更文明、更和谐、更美丽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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