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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博物馆被授予2012年度“越城区治安安全单位”

发布时间:2013-02-01    来源:绍兴博物馆   

    201321,绍兴博物馆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与绍兴市越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了2012年度“越城区治安安全单位”。

在“创安”活动中,绍兴博物馆积极参与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完善治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馆单位内部与外部的治安秩序。这个成绩与博物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绍兴博物馆将再接再厉,争取安全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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