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游客中心积极组织学习新旅游法

发布时间:2013-09-29    来源:游客中心   

    今年10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旅游法正式实施的日子,由于新旅游法相对于以前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规程变动较大,全国各地旅游单位都掀起了“学习新法热”。游客中心也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旅游法的学习,参加了多个新法的学习、解读讲座。中心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查漏补缺,逐条学习研究新法法规。其中,对购物点、自费项目等敏感问题都作了删改及明确,并要求所有旅游团队在合同签定前必须做好旅游项目明细、确定具体酒店名称和景点等工作,做到旅游全程透明化。
    游客中心以此次新法的颁布为契机,在给相关部室人员传达新法精神的同时,也要求大家提高服务意识,注重服务流程,做好古城旅游,迎接新的挑战!(张建良)

分享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集团风采 | 版权申明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快递 | 服务 | 在线客服 | RSS | 网站地图 |

浙ICP备19043518号-2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