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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煟

发布时间:2011-12-26    来源:本站原创   

何煟(?~1774),字谦之,清山阴人。

雍正十三年(1735),入资授州同,效力江南河工。随大学士河道总督嵇曾筠修筑萧山尖山海塘,不久补任杭州东塘同知,但为回避在本籍任职,仍发江南河工。

乾隆初年暂代丰砀通判,旋授桃源同知。十五年(1750)提升为河库道。十六年调两淮盐运使,特敕兼管河务。二十二年仍发南河以同知用,从侍郎梦麟疏浚荆山桥河道工程,又随副总河督嵇璜治淮、扬等河,因治河有功越级晋升为淮扬道。

二十六年进京任郎中。时黄河决口于中牟扬桥,朝廷命刘统勋和何煟治理黄河,工程结束后调山东河运道。三十年,调河南河北道,晋升按察使兼领河工。三十六年升巡抚兼河务如故,后又兼山东河道。三十七年淅川、内乡水灾,正阳、确山风灾,何煟竭力设法赈济,上疏请求抚恤缓征,恢复生产。乾隆为之赐诗赞何煟是“爱民知政”。三十八年,乾隆巡天津永定河工,赐何煟孔雀翎、黄马褂,并命勘治永定河,何煟提出了察其情、导其性、先宣后防之策。三十九年加授总督兼领河南巡抚,又授兵部尚书衔。不久卒,赠太子太保,入贤良祠,谥恭惠。

何煟历官数十年,一生与河务相始终,成绩显著。其子裕城据何煟治河经验撰成《全河指要》一书,提出治河当宣节并用,不当泥河不两行之说而偏于节束,后世多参用之。另著有《奏疏》、《禅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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