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绍兴古城旅游区购物场所明码标价现场示范会在鲁迅故里举行,市旅游集团直属的鲁迅故里、沈园、会稽山、东湖、兰亭等景点三产分管负责人和经营户代表近百人参加会议。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陈林尔就《价格法》中所涉商品明码标价问题作专题辅导。 示范会通过资料发放、会议辅导和实地示范,有效地提升了从业人员的经营水平。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明码标价的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均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据了解,一些商店中仍在使用的斤两等计价单位其实应该用克来表示,而商品标价签上的品名、产地都要做到内容表述清楚。目前,市旅游集团直属单位共有202家购物商铺,其中鲁迅故里106家,作为示范街区呈现良好的经营业态。
(鲁迅故里 杨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