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评要求,年初,浙江省和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先后对原有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了复评。
日前发文公布复评结果,绍兴鲁迅纪念馆和绍兴沈园景区管理处继续保持浙江省和绍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周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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